新聞背景:
最近一段時間,一些平臺推出了一款新技能——“AI歌手”。這些“歌手”模仿成名歌手,用幾乎一模一樣的音色和腔調來演唱歌曲。AI技術在音樂領域的應用既讓人驚艷,也引發許多爭議。
“AI歌手”是一種創新嘗試
(資料圖片)
單從歌唱領域本身來看,“AI歌手”翻唱的行為有其淵源,是音樂合成技術的一次新嘗試。新世紀以來,借助音樂合成技術創作和翻唱歌曲在國內外十分流行,有虛擬歌手翻唱經典作品,也有歌手翻唱軟件合成的“二創”。【詳細】
有人質疑,“歌手是否會飯碗不保”?事實上,在音樂創作中,獨屬于人的創造性表達仍然是最重要的東西?!癆I歌手”只能做到模仿音色,而每一位創作者都有獨一無二的經歷和情感。在融合生活經驗、加入個人理解后,即使翻唱其他歌手的作品也不會是對“聲音+曲調”簡單粗暴地拼貼?!驹敿殹?/p>
解決好有關法律問題
AI翻唱狂潮之下,版權問題是最大隱憂。一是聲音權。“AI歌手”翻唱可能涉嫌侵犯歌手的聲音版權。民法典規定,“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币簿褪钦f,如若未經歌手許可,AI模仿歌手聲音產生的音樂有可能侵犯歌手的聲音權?!驹敿殹?/p>
二是著作報酬分配權。著作權法規定,“視聽作品中的電影作品、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由制作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并有權按照與制作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前款規定以外的視聽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敝劣谏疃群铣深I域,傳播者和服務平臺還需要認真研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三部門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驹敿殹?/p>
科技應當被“善用”
人聲是每個自然人天生擁有的獨特標識,一定程度上成為我們人格特質的一部分。我們建構的究竟是聲音,還是獨立的“人物”?這是AI歌手相比于AI繪畫、AI寫作等領域更為突出的問題。對于“AI歌手”來說,一旦積累了足夠的粉絲,從模仿轉向“創作”,就需要為自己尋得一個合適的定位。【詳細】
繪畫、寫作,再到如今的音樂,AI的影響力范圍還在不斷擴大。但越是科技浪潮滾滾而來,人類越是需要保持清醒,要知道,“人”才是作品的核心。如何妥善地使用工具、如何呵護好人的靈感和本心、如何為藝術構建良好的創作生態,需要業內各方多多思考?!驹敿殹?/p>
(以上來源綜合人民網、光明網、南方日報、廣州日報)
V視角:
@驟雨寒江:著作權應當受到保護。
@立颯颯:以后聽歌要分兩步,先選歌,再選歌手。
@一直行走:放任“AI歌手”無序生長,不利于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亂彈:最終生成的AI作品究竟權歸何方?
@會飛的小白云:普通人的聲音是否也會被利用,所引發的責任風險又該由誰承擔?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有些時候,并不是“讓子彈先飛一會兒”就行。AI翻唱涉及多方利益,由此引發的爭議需要明確的回答。當然,人工智能技術進步的趨勢已不可阻擋,要盡快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規并嚴格執行。只有明晰真實和虛假的邊界,才能為創作主體提供更為有力的權益保障;只有明確技術的“底線”與“紅線”,才能為行業長遠發展留足廣闊空間。
回顧:往期“經”點熱評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