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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農業農村部公布2023年度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聯盟認定名單,根據評估結果,認定聯盟30個,整改聯盟8個,退出聯盟4個。當前,我國正致力于建設農業強國,離不開科技的關鍵支撐,組建聯盟可以加強協同創新攻堅克難。同時,聯盟整改、退出機制的應用,有助于做到名副其實,真正發揮聯盟作用。
組建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對于補齊短板、建設農業強國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能夠有效整合優勢資源,實現多元主體、多層次、多領域的協同創新,提高農業科技創新的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能夠針對農業領域重大問題和關鍵環節,提供綜合技術解決方案,有效服務國家戰略和社會需求。
不過也要看到,少數創新聯盟成立了,合作形式有了,但未真正開展實質性的科研攻關,徒有虛名。有的聯盟還做不到圍繞一個重大問題來進行協同創新,只是某一個團隊在開展攻關任務,尚未形成合力。有形式更要有實質性創新,才是創新聯盟存在的價值所在。
解決農業技術“卡脖子”問題,僅憑單打獨斗難以闖關奪隘。目前,雖然從國家到地方都建有農業科研院所,但現實中交流合作還不夠。如果能夠加強合作,推動資源共享,效果會更好。應順應建設農業強國新要求,加快構建創新聯盟組織體系,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推動創新取得實質成效。對地方而言,要積極與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聯盟進行有效對接,圍繞農業發展重大問題開展聯合科技攻關,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提升我國農業科技競爭力。
創建農業科技創新聯盟,還要在產學研融通上下功夫。創新聯盟不是“花架子”,要解決農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但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及成果多以職稱評審、通過審定為導向,與產業化應用的目標存在偏差。要破解科研和生產“兩張皮”問題,就要推動農業創新鏈與產業鏈融合發展,把產學研合作引領科技創新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應瞄準綠色、優質、高效、安全等產業發展方向,加強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新模式“四新”技術研發推廣應用,不斷推動我國農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
此外,要推動企業在農業科技創新中發揮更大作用。我國農業科技型企業數量仍然較少,以企業為主導的農業科技創新模式尚未發展成熟,涉農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偏弱。但是農業企業對農業發展“痛點”最敏感、創新需求最迫切。農業科技創新聯盟要吸納更多的農業企業參與科技創新,發揮企業的主動性、積極性。鼓勵采取企業出題、科研機構“揭榜掛帥”的方式開展創新研究,促使國家及地方重大農業科研項目更加貼近生產實際。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吳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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