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特點有:
1.生產的流動性,施工機構伴隨著建筑物或構筑物坐落位置變化而整個地轉移生產地點。
2.產品的形式多樣,工程的結構、造型和材料亦不一樣,施工方法必定隨之變化,難以實現標準化。
3.施工技術復雜,建筑施工常需要按照建筑結構情況進行多工種配合作業,多單位交叉配合施工
4.露天和高處作業多,經常遭受自然氣候條件的影響。
5.機械化程度低,現在在我國建筑施工機械化程度還很低,仍要通過大量的手工操作。
建筑工程發包的方式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發包的方式包括了:
1.按承發包范圍(內容)劃分可分為:建設全過程承發包;階段承發包和專項(業)承發包。找法網提醒您,階段承發包和專項承發包方式還可劃分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種方式。
2.按承包人所處的地位劃分可分為:總承包;分承包;獨立承包;聯合承包和直接
3.按合同計價方法劃分可分為:固定價合同;可調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4.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劃分可分為:計劃分配;投標競爭;委托(協商)承包和指令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