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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7日訊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22次審議會議于2023年4月14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恒邦股份”,002237.SZ)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恒邦股份3月13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申報稿)顯示,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該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未來轉換的公司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16,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以下項目:含金多金屬礦有價元素綜合回收技術改造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利率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在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束之日起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日止。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在發行前協商確定。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向公司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有權放棄配售權。具體優先配售比例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并在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本次可轉債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之外和原A股股東放棄優先配售后的部分將通過網下對機構投資者發售及/或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網上發行。如仍出現認購不足,則不足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
恒邦股份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顏圣知、蔣杰。
恒邦股份3月25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度,實現營業收入500.47億元,同比增長20.9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4.99億元,同比增長9.7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6.25億元,同比增長4.9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5.64億元,同比增長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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