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我市加強經營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實施“紅黃綠”牌分類管理,推進無疫市場創建工作。
據了解,企業未設置和使用場所碼的;門口無人值守、未開展測溫和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一個月內連續兩次受到“黃牌”警示的;“黃牌”警示撤銷后,一周內再次被“黃牌”警示的;黃牌”警示后,未在規定時限完成整改的;從業人員或顧客有體溫高于37.3℃或健康碼異常,未及時報街辦(社區)或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拒不配合轄區及相關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將被“紅牌”警告。
企業未規范使用場所碼的;值守人員未規范開展測溫和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行程碼、健康碼的;從業人員未按規定完成疫苗接種的;消殺未達標及未建立消殺臺賬的;非餐飲單位不佩戴或不規范佩戴口罩的;人員聚集扎堆,場所內未限流50%的;從業人員和車輛往返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未及時報備的;其他違反有關防疫規定的將被“黃牌”警告。
除上述紅黃牌之外的情況,授綠牌。企業受到“紅牌”警示,停業整頓1天;受到“黃牌”警示的,必須立即整改;拒不服從、不配合或拒絕執行有關疫情防控決定及措施的,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