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施行。8月3日,岳西縣人民法院為申請人出具人身保護令。這是安慶首份適用最高法新規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系夫妻關系。申請人稱,雙方婚后因家庭瑣事常發生爭吵,并有肢體沖突。今年4月18日,雙方發生較為激烈的肢體沖突。6月,申請人被其子女從外地接回岳西后,被申請人一直電話威脅申請人。
8月3日,申請人向岳西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法院接收到申請后,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符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條件,遂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
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作出后,承辦人及時向被申請人進行了送達,告知其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覺遵守人身安全保護令。同時也向申請人轄區派出所、村委會送達,由轄區派出所、村委會協助執行,努力將保護令落到實處。(記者 周國慶 通訊員 鄧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