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在上一家醫院剛做完檢查,換了一家醫院,這些檢查又得重新做一遍,為什么檢查報告不能通用?”近日,西海都市報App《記者幫》收到兩位讀者的反映,希望得到關注。
家住互助土族自治縣的王先生反映,他因為骨折去當地醫院就診,拍過X光片,經過一番檢查后,醫生建議他到省城醫院做進一步診治。到了省城一家三甲醫院后,王先生被告知要重新做一遍檢查。“幾天前才做的檢查,單子都拿著,再做一次不是既費錢又費時間嗎?”王先生有些不解。
西寧市民郭女士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有一天晚上,郭女士的孩子突然上吐下瀉,全身無力,家人趕緊將孩子送到省城某三甲醫院,但當時無法打點滴,醫生建議郭女士到其他醫院的兒科就診。郭女士說:“孩子當時特別難受,我們想著既然到了醫院就先做檢查,然后再去其他醫院,可是醫生說最好在同一家醫院看病,不然這邊做了檢查,到那邊還得重新做一遍。”郭女士只好帶著孩子趕到另一家醫院就診。
針對市民反映的“為何兩家醫院檢查結果不互認”的疑問,記者邀請青海紅十字醫院醫務科主任沈密和青海大學附屬醫院檢驗科副主任張翔作了全面的解釋。
醫院的設備不盡相同。同一檢驗項目可由不同品牌的進口或者國產設備完成,而不同的醫院引進的檢驗設備有所差異,相應的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計量單位、精密度、參考區間等也可能隨之不同。為此,結果互認需要經過實驗室間的結果比對,經科學判斷合格后才能實現。如果符合結果互認條件,醫療機構會在檢驗結果報告單相應檢驗項目名稱前標注“HR”或“★”符號,作為檢驗結果互認的標識。
疾病是動態變化的。有些檢驗結果短時間內就可能出現變化,比如血常規、血糖等在疾病發展過程中變化較快。另外,如果醫生認為檢驗結果與患者臨床表現、疾病診斷不符,難以滿足臨床診療需求的,會根據病情的具體情況,以當時的檢驗結果為準。
檢驗標本類型不同。不同時間段的標本指標也不相同,結果也會存在一定的差異,比如尿液標本分晨尿、隨機尿等,醫生會根據疾病發展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檢驗標本類型,以此來更全面地評判患者的疾病狀態。
互認項目有限。目前,全省醫院互認項目有40余項,但各大醫院開展的檢驗項目普遍超過400項,互認項目只占到十分之一。而且不同醫院對同一項目的定義不一樣,比如生化檢查,三甲醫院的檢測項目要比小醫院的多,為了更高效地明確診斷病情,醫生也會在之前的檢查報告基礎上,再適當補充檢測項目。
但也存在以下情況,不可直接互認,需重新開具相關檢查單,醫生也會向患者解釋清楚,獲得理解與配合:
1.因病情變化,已有的檢查檢驗結果難以反映病人當前實際病情的;2.因時效問題,已有的檢查檢驗結果難以提供參考價值的;3.檢查檢驗結果與疾病發展關聯程度高、變化幅度大的項目;4.檢查檢驗結果與病情明顯不符的;5.患者或其親屬要求做進一步檢查檢驗的;6.重新復查檢查檢驗項目對治療措施選擇意義重大的(如手術等重大醫療措施前);7.因疾病轉歸需連續對比觀察的;8急診、急救等搶救生命的緊急狀態下的;9.司法、傷殘及病退等鑒定所需的;10.其他符合診療需要的不可預測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