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林長辦公室、市公安局聯合印發工作方案,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長+公安局長”工作機制,構建責任明晰、協同高效、打防結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資源保護機制,助力我市林長制工作走深走實。
方案明確,建立市級“林長+公安局長”聯席會議制度,研究依法治林重要工作,解決依法治林等重大問題;建立縣(市、區)“林長+公安局長”和鄉(鎮、街道)、村(社區)“林長+警長”體系,強化林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強執法監督,維護林區治安秩序,依法查處破壞林草生態資源案件,嚴厲打擊破壞涉林違法犯罪行為,嚴格依法保護林草生態資源,暢通部門間協作渠道,及時解決依法治林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方案要求,進一步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制定“林長+公安局長”聯防聯控辦法;建立公安機關與林業等部門的聯合執法機制,適時開展專項行動,集中解決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建立案件移送機制,積極制定林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暢通林業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的信息共享渠道。主要任務是按照屬地負責原則,協助林長依法治林;嚴厲打擊亂砍濫伐、亂征濫占、亂捕濫獵、亂采濫挖等破壞林草生態資源和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暴力抗法、打擊報復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托區域治安防控網絡,開展治安巡護,排查林區治安隱患,依法協力化解涉林矛盾糾紛,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
作為落實林長制的重要舉措,建立“林長+公安局長”工作機制,將更有利于協調調動公安、林業等部門的力量,形成自然生態領域執法監管的強大合力,提升森林資源保護管理質量,有效維護生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