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國高考7日拉開帷幕。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一起組織高考作弊案并重申,司法部門將保障每位考生公平作答“人生一卷”。
這起組織高考作弊案,日前由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案情顯示,被告人何某豪為重慶市江津區在校大學生,2019年中國高考前夕,他在網絡發布“助攻考試”廣告并留下聯系方式,來自廣東、山東、貴州等地的12名考生向其繳納“報名費”。何某豪又通過網絡聯系到江西某大學學生聶某武。高考期間,何某豪、聶某武與彭某林(系何某豪的同學)分工協作實施作弊。何某豪負責聯系傳遞試題及解題答案,聶某武負責解題,彭某林負責整理試題,共同為12名考生完成作弊行為。
2019年6月8日,警方接到線索后前往何某豪、彭某林所在學校,當場制止二人正在實施的作弊行為;12日至13日,三人因涉嫌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先后被抓獲歸案。經查,何某豪累計收取考生費用10200元(人民幣,下同),被告人聶某武分得900元,被告人彭某林分得100元。三人到案后均對參與組織考試作弊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表示認罪認罰。案發后,何某豪及其家人上繳全部贓款。
法院綜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及認罪、悔罪態度,依法作出判決:以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何某豪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判處被告人聶某武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判處被告人彭某林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判決后,三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12名參與作弊的考生由當地教育管理部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對組織高考作弊案的宣判,是人民法院就堅決維護教育制度公平性所給出的有力回答。”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云說。另有法律界人士注意到,本案中所有被告人均具有在校大學生身份,但這并未使判決結果“網開一面”。盡管其中一人僅獲利百元,仍被“判二緩三”,彰顯了人民法院絕不縱容的鮮明態度。
梳理高考作弊中可能觸犯刑法的罪名,除上述組織考試作弊罪,還有: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等。(記者 張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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