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加強市場銷售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風險的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即日起對全省水產品及其制品銷售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尤其圍繞三文魚類海鮮產品開展專項檢查,對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文件的進口水產品及其制品,一律不得入場銷售,同時堅決禁止餐廳、酒店等使用來源不明的水產品及其食品原料。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銷售水產品的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的檢查力度,查驗并留存水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特別是進口水產品及其制品,查驗并留存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文件,并核對入市水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標識內容與實際數量、來源等情況。無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產品,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文件的進口水產品(含其制品),一律不得銷售。并嚴查餐飲服務單位和水產品制品生產單位原材料購買環節。
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將全面檢查我省三文魚類海鮮產品的進口來源,全面檢查市場上有無從北京有關市場進口的三文魚類海鮮產品等。
按照要求,各地將加大檢查力度,確保對銷售水產品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和加工使用水產品的食品生產單位、餐飲服務單位等做到排查全覆蓋,對水產品銷售者的主體信息、供貨商、采購商、年購銷規模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清單,確保水產品銷售者底數清楚、風險隱患限期整改到位,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記者 孫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