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為先,孝悌仁之本。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但當存在贍養糾紛時老人該何去何從呢?近日,河南省內鄉縣人民法院灌漲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贍養費糾紛案件,維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家庭和諧。
年過八旬的張大爺夫婦育有一兒三女,一直以來,兩位老人都跟著兒子一起生活。兒子家境貧寒,兩個孫子均系癡呆,生活不能自理,兒媳因病體內安裝數個支架無法勞作,兩位老人也年老多病,一人常年臥床不起,一人持杖難行,一家人僅靠兒子一人打工養家,生活過得異常艱難。雖然張大爺的大女兒和小女兒也多有幫扶,但二女兒卻不盡贍養之責,不僅不聞不問,連逢年過節也從不登門看望。隨著生活及用藥成本持續增長,僅憑兒子一己之力根本難以維持。而兩位老人知道,這一重擔,理應由四個子女共同承擔。面對二女兒的冷漠與忽視,張大爺夫婦決定尋求法律的幫助,他們將四個兒女訴至法庭,要求四被告共同承擔贍養義務,每人每年給付贍養費1萬元。
法院調解:
在了解兩位八旬老人的困境后,承辦法官覺察到這個家庭糾紛背后所隱藏的親情裂痕。此類案件宜調不宜判,在依法辦理案件的同時,更要注重家庭矛盾化解,修補親情關系,她決定采取更為溫和的調解方式來解決這一家庭紛爭。承辦法官分別與四被告進行聯系溝通,除了二女兒聯系不上之外,其他三個子女都表示愿意贍養兩位老人,問題的癥結就出在二女兒身上。
打聽到二女兒的家庭住址后,承辦法官幾次前往其家中,終于找到了人。但二女兒稱,自己家庭條件不允許,夫妻二人收入不高還要供學生上學,要是老人愿意來她家里住可以照顧,但是出錢的話不可能。承辦法官明白,二女兒這樣說只是為了應付,她常年不在家,把老人接過來根本就無法照顧。承辦法官先從修補兩代人親情入手,一邊從法律層面對二女兒講解案例、釋法明理,一邊從道德層面與其推心置腹聊家常,希望通過親情感化、法理勸導,努力喚醒子女內心深處的孝道與良知,重新建立一家人互相理解的親情鏈接,同時為其推薦最優的調解方案。最終,二女兒終于同意調解。
開庭當天,被告方四個子女全部到場,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當場達成了調解協議,四位子女每年各向兩位老人支付贍養費5000元,并當場履行。(供稿:聶傳青 張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