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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滿足廣大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大限度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經通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3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具體調整事項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統一調整為單職工60萬元,雙職工80萬元。
二、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預留生活費比例。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職工,公積金貸款執行預留生活費比例由工資收入的40%調整為20%,即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總和的80%;除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職工以外的其他繳存職工,執行預留生活費比例由工資收入的40%調整為30%,即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總和的70%(工資收入以住房公積金中心賬戶登記繳存基數為準)。
三、放寬房地產開發項目公積金貸款準入及期房預抵押條件。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即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準入備案,購房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房地產開發項目符合《通遼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實施細則》中期房預抵押規定要求的,完成樓房主體地上總層數的70%即可辦理期房預抵押手續,貸款資金需全部打入資金監管賬戶內。未設立資金監管賬戶的按原政策執行,即房地產開發項目主體封閉后,方可辦理期房預抵押手續。
四、提高新市民、新青年非保障性住房租房提取限額和頻次。通遼市中心城區租賃非保障性住房的,提取額度由每年最高1.5萬元提高至1.8萬元;其他旗縣市租賃非保障性住房的,提取額度由每年最高1.0萬元提高至1.2萬元。新青年、新市民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可不定期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可按月、按季度、按年提取,最高提取頻次為12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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