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要求:
(1)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具有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高級技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技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高級工年齡在35周歲以下;
(相關資料圖)
(3)從事廣州市產業發展急需的行業緊缺工種,年齡在40周歲以下。
條件一覽: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各類技術技能人才:
1.從事廣州市引進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目錄內相關職業;
2.獲得證書或考核認定后,在本市工作、參加社會保險滿半年以上;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具有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高級技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
技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
高級工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從事廣州市產業發展急需的行業緊缺工種,年齡在40周歲以下。持有產業發展急需的行業緊缺工種目錄資格證書的申請人在獲得證書后須在本市就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
必備條件 | 職業資格 | 年齡 | 社保 |
1、技術技能類人才須從事廣州市引進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目錄內相關職業 2、獲得證書或考核認定后,在本市工作、參加社會保險滿半年以上(過渡期政策明確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 | 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40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 |
具有高級技師 | 45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 | |
具有技師 | 40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 | |
具有高級工 | 35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 | |
持有產業發展急需的行業緊缺工種目錄資格 | 40周歲以下 | 連續6個月 |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