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買藥報銷問題,很多老百姓都是一知半解,為何有的藥品給報,有的不給報。
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下藥品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1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
(資料圖)
2含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
3保健藥品
4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
5主要起增強性功能、治療脫發、減肥、美容、戒煙、戒酒等作用的藥品
6因被納入診療項目等原因,無法單獨收費的藥品
7酒制劑、茶制劑,各類果味制劑(特別情況下的兒童用藥除外,口腔含服劑和口服泡騰劑(特別規定情形的除外)等
8其他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的藥品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簡稱醫保藥品目錄,醫保藥品目錄內的藥品,按各統籌區起付線和封頂線等報銷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醫保藥品目錄由國家醫保局統一制定和調整。國家醫保局已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將符合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等基本條件的藥品納入目錄范圍內進行管理。
內蒙古統一執行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據了解,今年3月1日起,內蒙古統一執行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據了解,內蒙古執行的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為《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共新增111個藥品,3個被藥監部門注銷文號的藥品被調出目錄,談判和競價新準入的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達60.1%。
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納入了抗腫瘤、新冠治療藥、罕見病治療等領域的藥品,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領域也有藥品被納入。在新冠治療用藥方面,阿茲夫定片、清肺排毒顆粒進入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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