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者情況
姓名:趙女士
電 話:136****655
地址:鄭州市
投訴類別:醫療保健
投訴對象情況
投訴對象名稱:鄭州植得口腔醫院
地址:鄭州市金水區金水路276號
聯系方式:0371-55199111
投訴內容(事實時間、地點、人物及事情起因、發展、結果)
2017年8月19日,患者趙女士,在植得醫院因拔牙、種牙,導致細菌感染,引發高燒、頭暈頭痛等。經吃藥兩天、輸液兩天病情仍不見好轉。8月24日病情加重,經省直三院急診救治后,以急性后循環缺血、急性支氣管炎、急性牙髓炎、血管性頭疼、低鉀血癥等,入住醫院治療。8月31日,在醫院期間產生醫治費用6460.75元(不含在五洲小區醫院和省政府門診輸液共兩次產生的費用)。
因9月初趙的愛人要去信陽、漯河等地檢查工作,趙住院無人照料,加之經治療病情明顯見輕,遂于8月31日辦理出院手續,回家休養。
事情的大致經過是這樣的:
2017年8月19日,患者趙女士在家人陪同下,慕名到植得醫院進行診治牙患。期間,按照醫生的安排拍了X光片。之后,醫生提出要拔掉一顆牙,再進行種牙。因有過治牙經歷,趙提出“聽說牙疼不能拔牙”的疑問。當班醫生說,根據你拍片的情況看,牙床、骨密度等都比較好,可以拔牙和種牙。雖然仍存疑問,但還是聽醫生建議,當天就拔了一顆牙,并種植了兩顆牙。
回到家后,遵醫囑吃了消炎類和止疼類藥。當夜因疼痛不適,一夜也沒有休息好。第二天,趙的手術部位明顯腫脹,感覺頭暈的厲害,身體乏力,幾乎不能站立。近中午時分,單位同事見趙精神狀態萎靡,隨打電話聯系了趙的家人。趙的愛人開車到單位接上趙后,見趙的臉色明顯不佳,就趕緊同省直三院急救中心一邊聯系,一邊開車將趙送往醫院。到省直三院急救中心后,醫生見情況危急,就先安排上了呼吸機進行求助,緊接著辦理了住院手續。
在省直三院住院期間,植得醫院也曾兩次派人到醫院進行探視和了解情況。其中一次是一袁姓副院長(女)帶隊,她當時態度還算誠懇,表示等趙出院后,植得醫院會進行妥善處理。
出院后也曾告之過責任醫生出院的情況。任醫生微信回復的原話是“趙老師,您好,您反應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上次和我一起看望您的是我們的袁院長,她主要負責這方面的工作,她這兩天剛好休年假了,可能還需要三五天回來。等袁院長回來后我會第一時間給您聯系,您不用著急。”
出院后的一段時間,趙每想起這次治牙的經歷,就有明顯情緒不良反應,幾次表示“再也不治牙了”。
2018年五一放假期間,趙在家人的勸說下,再次到了值德醫院進行后續種牙的治療。手術時,主責醫生勸在一旁的趙的愛人離開,說看著也會著急,讓去休息室等候。這次治療后,趙再次感到不適,整個脖頸不能扭動,抬頭困難。在經過吃消炎藥和貼膏藥后,效果一般。連續兩次術后反應,家人懷疑上次拔牙、種牙是不是動到了神經(我們不是醫生,只是這樣猜測)?于是,就打電話向責任醫生咨詢。本來是想著尋求些寬慰和幫助,誰料責任醫生(任醫生)出言非常不友好,稱治療沒問題,不可能動到神經,并責怪患者是體質問題,還說那么多人來醫院治療,也沒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等等。
對此,我們表示非常不愿意接受。本來第一次治療時,患者已經提出牙疼期間治療的疑問,而醫生分明是受利益驅使,在并不具備拔牙、種牙的情況下,不僅拔掉了兩顆牙,又緊接著種植了兩顆牙,以致造成趙手術后身體發生異常,以致住院的后果,花費了醫藥費,還給患者身體、精神造成了極端的傷害,對后續治療產生了恐懼心理。今年五一,也是家人一再勸說,趙才勉強同意到醫院治療的。
以此之前,趙有家人一是考慮醫院袁副院長曾經有過“會妥善處理”的承諾,本著友好協商的想法,沒有主動向醫院再提起此事;二是考慮還有后續治療,總有機會見到醫院負責同志,進行協商。待第二次到醫院進行后續治療時,趙的家人提出見一見那位袁副院長,誰料前臺工作人員,以袁副院長出差了等為由,不進行聯系,也不提供袁的聯系方式。后來,趙的家人只好在留言薄上寫下了基本請求和聯系方式。但至今也沒有收到任何院方的回復。
基于以上情況,我們感到醫院一是在診治過程中存在明顯不當;二是在事情發生后,有逃避責任之嫌。
事情的發生,本是醫患雙方都不希望的,再追究誰的責任已經沒多大意義。住院期間,植得醫院主治醫生、副院長等先后到醫院看望,也體現了一種誠意。但事到如今,快9個月時間了,醫院方一直沒有明確的處理意見,甚至根本沒有誠意與患者家人見面和進行溝通,這實令患者家人不能接受。
投訴請求:
起初,住院時袁院長親自到醫院看望,覺得態度比較誠懇,也承諾出院后解決問題,可至今無人解決,首先請醫院拿出解決問題該有的態度。賠償2017年8月19日后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因拔牙不當產生的所有治療費用。費用包括:
1、8月20日,商都路社區醫院,輸液100余元;
2、省政府門診輸液120元;
3、省直第三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費用6460.75元;
4、趙在生病期間的誤工費(辦事處每年按請假情況酌情扣發。參照2016年度單位績效全勤獎是11000元,隔年發放??己霜勈且粋€月工資,文明獎是一個月工資,單位規定請病假超過十天,這些都沒有了)
5、家人13天的陪護費用;
6、今年5·1期間去醫院進行后續治療,再次出現不良反應,兩次拔牙、治牙給趙及其家人身心帶來了極大的創傷,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賠償完這些費用后,要保證正常的后續治療,不能因此產生消極對待情緒。請用行動證明你們是一家負責任的醫院,而不是嘴上說說而已。
現有證據:收據、醫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