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醉酒駕車發生事故是不是全責
(一)醉酒駕車出現交通事故不一定是全責,這些情形才是全責:
1、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逃逸一方;
2、道路交通事故中偽造現場或者毀滅證據的一方;
3、機動車與沒有過錯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承擔全責。
二、
醉酒駕車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醉酒駕車肇事逃逸的判刑是: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
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依照《刑法》第113條的規定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的;重傷一人以上,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三萬元至六萬元之間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六萬元至十萬元之間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一)或(二)的規定,按照(一)或(二)的規定從重處罰: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于人的;酒后駕車的;駕駛無牌照車輛的;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