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鄭州市工信局通知,調整“四保”工業企業白名單。
根據通知,各區縣(市)工信部門通過走訪調研等方式了解原有“四保”工業白名單企業受本輪疫情影響情況,對于不滿足工業白名單企業申報條件和工作要求,且經過改造提升仍無法達到的,要調整出白名單。
同時,相關企業可對照工業白名單企業申報條件和工作要求自主向轄區工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截止時間為11月11日。
工業白名單企業申報條件為:
在鄭州市內注冊、生產經營狀態正常、誠信度好的工業企業,達到環保排放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能夠嚴格執行各級疫情防控政策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請納入“四保”工業企業“白名單”。
(一)省級工業企業“白名單”申報條件
1.上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或本年度營業收入有望達到10億元以上);
2.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工業企業;
3.工信部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企業,工信部重點防控醫療物資儲備企業;
4.“萬人助萬企”省領導包聯的工業企業;
5.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主板及境外公開上市的工業企業;
6.年進出口額2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
7.其他產業帶動能力強、產業鏈條覆蓋面廣,需省級協調保障的鏈主型工業企業。
(二)市級工業企業“白名單”申報條件
1.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或本年度營業收入有望達到1億元以上);
2.省專精特新中小工業企業;
3.“萬人助萬企”市領導包聯的工業企業;
4.在“新三板”上市的工業企業;
5.年進出口額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
(三)縣級工業企業“白名單”申報條件
1.規上工業企業;
2.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企業(指:鄭州市級專精特新工業企業);
3.“萬人助萬企”縣領導包聯的工業企業;
4.準規上工業企業清單中的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原則上在1500萬元以上)。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納入工業企業“白名單”:
1.通過弄虛作假行為達到申報標準的;
2.近三年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3.近三年發生嚴重社會失信行為的。
此外,白名單企業應制定有閉環生產工作預案,能夠通過臨時改造辦公區、臨時安排公共宿舍、“大廠牽小廠”員工借宿、安排“點對點”通勤車、統一配餐等方式滿足員工食宿需求,實現閉環生產、高效完成平急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