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用工”走進公眾的視野,成為特殊時期企業間“抱團取暖”的用工模式。日前,石家莊市人社局出臺《石家莊市共享用工指導和服務指引》加強對共享用工的指導和服務,旨在進一步緩解企業用工余缺矛盾,提升人力資源配置效率,穩定就業崗位。
共享用工是指在一定期間內,勞動力富余企業(以下簡稱“原企業”)因特殊原因遭遇階段性停工停產或者淡季減產,用工出現暫時性的剩余或冗員,或勞動力短缺企業(以下簡稱“缺工企業”)因訂單增加、生產任務調整等用工形勢變化,使得用工負擔加重,勞動力配置失衡,此時原企業可以與勞動力短缺企業訂立合作協議,分配權利義務,形成跨企業共享勞動力的用工模式。據石家莊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企業間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開展共享用工合作的,首先應當與涉及的勞動者進行平等協商,協商一致后,在不改變原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前提下,簽訂共享用工補充協議。企業間簽訂合作協議,依照該協議開展共享用工的合作。勞動者非由原用人單位安排而自行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不屬于本指引所指共享用工情形。”
《石家莊市共享用工指導和服務指引》中明確了開展共享用工的流程、開展共享用工的風險提示以及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原企業權利和義務、缺工企業權利和義務等內容。例如,原企業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報酬具體包含項目可與缺工企業在共享用工合作協議中約定。原企業不得克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以任何名目從缺工企業支付的勞動報酬中收取費用。共享用工期限屆滿回原企業時,原企業應及時接收安排返崗。缺工企業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和原企業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
石家莊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通過共享用工穩定職工隊伍的企業,可按規定繼續實施穩崗返還等政策。對開展共享用工的勞動者進行崗前培訓、轉崗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技能提升培訓范圍。石家莊市人社局對開展共享用工的企業和勞動者,免費提供勞動用工法律政策咨詢服務。
石家莊市人社局還將進一步做好企業間共享用工對接服務,將企業間共享用工崗位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依托石家莊市就業服務中心官方微信公眾號、石家莊人才網(官方)、河北公共招聘網等平臺,免費為有需求的企業提供用工信息發布渠道。及時采集用工余缺信息,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橋梁紐帶作用,做好供需雙方的對接,按需組織專場線上線下對接活動,為企業間提供面對面交流機會。在開展“送政策送服務”進企業、進園區活動時,對共享用工企業有所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