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市場監管局出臺了涵蓋年報公示、信用修復、分類監管等方面的10條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措施,服務我省市場主體倍增工程。
年報簡便易行
新出臺的措施,對現行的公示系統進行了優化,提升了年報公示的便捷度。市場主體的基本信息會自動導入年報系統,市場主體僅需對相關數據進行確認即可,無需重復填報。而且,今后在手機微信里也能進行年報了。在“山西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服務”欄上線“微信年報”程序,市場主體就可以通過手機進行年報公示。
此外,我省將推行“多報合一”,避免企業多頭年報。推行商務、統計、外匯、海關等多部門企業年報“多報合一”,實現企業一次申報、部門數據共享。
降低修復難度
在信用修復方面,我省將縮短公示期限,支持企業申請信用修復。對僅受到警告的行政處罰信息不予公示;對受到通報批評或者較低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信息,滿3個月不再公示;對除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滿6個月,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信用修復。
我省還拓寬了企業信用修復渠道,采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由企業自主選擇線上或線下提交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停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等申請資料,實施信用修復。
針對住所遷移的企業,我省暢通了異地辦理手續。企業申請信用修復時,因住所遷移使登記地發生變更,作出決定的或者登記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均在省內的,都應進行指導或接收材料,通過轉辦、協辦,讓資料在部門間流轉,少讓企業跑腿。
此外,我省還將在各部門建立互認機制,對其他部門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依據“誰決定、誰負責”的原則,通過在線提交《信用修復協助函》,即可申請停止公示系統公示的相關處罰信息。
監管更加靈活
在企業公示方面,我省將允許企業自行公示確認聯系方式。對備案的歇業企業在年度報告中公示的通信地址、聯系電話,或者經確認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只要能與企業取得聯系的,就不會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實施包容免罰,建立企業容錯糾錯機制。今后,我省除抽查檢查、投訴舉報發現的問題外,可允許企業申請修改一次年報信息,而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全面開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對信用良好企業,根據舉報投訴、轉辦交辦等線索實施“觸發式”檢查,真正做到“無事不擾”。嚴格實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管理,做到“清單之外無抽查”。推進部門聯合抽查,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項檢查盡可能合并開展,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