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消費者張先生在使用聯邦快遞(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邦快遞)“優先達”服務時發現,這家號稱“使命必達”的快遞企業送件延誤,要求對方賠償卻遭到拒絕。聯邦快遞延誤的原因是什么,為何拒絕賠償?《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優先達”派送異常
11月3日,張先生委托聯邦快遞寄送了一個從北京市到重慶市的快件,并在下單時選擇了“優先達”服務,總運費22元,聯邦快遞承諾在11月4日18點前送達。
記者查詢發現,聯邦快遞是一家國際性速遞集團公司,在中國市場提供國際、國內快遞服務。“優先達”是其推出的一項服務,宣稱“快捷、準時、可靠,速度優先”。
“但是聯邦快遞沒有及時送達,也沒有以任何形式通知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張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他撥打了聯邦快遞的官方客服熱線詢問快件情況,客服人員表示快件確實存在延誤,但不知道具體延誤原因,也不清楚快件的具體位置。
因聯邦快遞未能履行承諾且快件派送異常,張先生便要求客服人員幫忙提交投訴并退還運費,卻被拒絕。“在我強烈要求下,客服人員才幫我進行了反饋,表示第二天會優先派件和加急,但第二天并未得到任何優先對待,在多次催促下才派送到位。”張先生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說。
記者對比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每月公布的郵政業用戶申訴情況通告發現,今年8月到10月,聯邦快遞的企業平均申訴率和因延誤引發的平均申訴率,均遠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稱第三方理貨慢拒絕賠償
11月5日,張先生接到聯邦快遞客服人員的電話,稱快遞之所以延誤是由于航空公司理貨慢,因此拒絕承擔任何責任。
張先生說:“航空公司理貨本身就是聯邦快遞運輸中的一個環節,與消費者無關,聯邦快遞如果認為理貨慢導致快件延誤,那么可以向航空公司等第三方索賠,但不應該由消費者承擔相關責任。”
于是,張先生要求聯邦快遞賠償或者退還運費,但均被客服人員拒絕。隨后,張先生通過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發起投訴,11月11日,聯邦快遞國內服務客服中心主管在結案回復中表示:“由于轉運過程中航空公司理貨慢導致延誤,此次延誤并非本公司所能控制,因此無法減免運費。”
“消費者選擇‘優先達’就是為了體驗更加優質的服務,延誤后,聯邦快遞沒能履行服務承諾,而且一再以航空公司理貨慢為由拒絕賠償。既然不能給消費者安心的保障,那消費者花高額運費購買‘優先達’服務還有什么意義?”對于聯邦快遞的做法,張先生表示非常不理解。
記者在聯邦快遞官方網站上查詢了“優先達”服務的“準時送達保證條款”,該條款稱:“對于中國國內付款人,若出現送件延遲(即托運貨件送達的時間超過本公司就選定的服務及地點所承諾的有關交付時間達60秒以上,除非本政策另有說明),則經運費付款人請求,本公司可以選擇將運費退回運費付款人或同意抵扣對應賬單中的運費。”在該條款中,記者并未找到因航空延誤或理貨慢等原因而不必退款、賠付的相關表述,耐人尋味的是,該“準時送達保證條款”還表示:“本公司有權不經事先通知,自行中止或撤銷本保證。”
為了核實張先生的投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聯系聯邦快遞要求采訪,聯邦快遞回復電子郵件表示:“確??蛻舻呢浖踩珳蕰r送達是聯邦快遞最優先考慮的事情,聯邦快遞對該貨件所引起的任何不便表示遺憾。聯邦快遞因配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導致該貨件延誤,關于此事件,我們與客戶進行了密切協商以妥善解決該問題,我們尊重客戶的隱私。因此,我們不便公布更多細節。”
航空公司理貨慢不能成為免責理由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聯邦快遞“本公司有權不經事先通知,自行中止或撤銷本保證”的表述,屬于單方面減輕經營者責任,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屬于“霸王條款”,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有關規定,是無效的。
聯邦快遞也不能以第三方理貨慢為理由免除違約責任。李斌說:“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是嚴格責任,無論快遞公司是否存在過錯,只要快遞公司沒有按照約定承諾的期限送達快件,它就構成違約。如果是由于航空公司理貨慢的原因造成沒有優先送達,那也是由于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的快遞公司違約,快遞公司仍然需要向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不能以第三方為理由免除違約責任,這是沒有任何依據的。”
李斌進一步分析指出,雖然航空公司的理貨速度不是快遞公司所能控制,但不屬于不可抗力,只有發生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時,才能夠免除快遞公司的違約責任??爝f公司回復“因配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導致該貨件延誤”也不能成為推卸違約責任的理由,當前疫情防控已經進入常態化,快遞公司一開始就應該考慮到疫情防控對快件的送達效率會造成影響,這是可以預見的。
李斌表示,如果快遞合同當中有違約金的約定,快遞公司延遲送達,則需要向消費者支付違約金。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但因延遲送達給消費者造成損失,消費者應該提供能夠證明自己遭受損失的證據,可以主張由快遞公司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
“如果既沒有約定違約金,也不能證明損失,消費者購買的是‘優先達’服務,支付了比普通快件更貴的費用,但是快遞公司沒有按照承諾時間送達,那么消費者可以要求快遞公司退還部分運費。比如,以通常貨物的運費標準來向其支付運費。如果按照通常貨物的送達時間,快遞公司還是送慢了,那么快遞公司也應該給消費者返還相應的費用。”
12月20日,張先生聯系《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稱聯邦快遞的財務部門于近日聯系他,表示已經向上級申請免除這單快遞的運費,但他目前還沒看到月結的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