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大規模核酸篩查和高頻率檢測的成本,減輕群眾負擔,12月10日起,云南核酸檢測價格再次下調,總費用(含檢測費用和單獨收費的核酸檢測試劑)不超過40元/次。
12月3日,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項目檢測費用最高限價標準調整為不超過30元/次,總費用(含檢測費用和單獨收費的核酸檢測試劑)不超過40元/次;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混檢)”不再區分混合樣本數量,最高限價標準調整為不超過10元/人次。
屬于“應檢盡檢”的,原則上采用多人混檢;屬于“愿檢盡檢”且檢測機構單日檢測人數較多的,可以應用多人混檢,也可按單人單檢方式檢測并計費。對入境人員、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風險人員在集中隔離期間嚴格按要求落實單人單檢。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應設置專門窗口、開辟獨立區域,優化內部管理流程,采取電子化、信息化的方式,為群眾提供核酸檢測結果推送服務。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無需掛號,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一般診療費)。
各地醫療保障部門要將“服務按多人混檢進行、收費套用單人單檢價格”等情況列入常態化檢查事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核酸檢測質量監管。
此次公布價格為疫情期間臨時價格政策,自2021年12月10日起執行,疫情結束后自行廢止。此前價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