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老人生活標準政策有哪些?
對于三無老人,政府不僅負責居住、養老、看病、上學,每月還要給零花錢,供養標準不低于各區縣上年度的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1、根據相關政策,政府將向他們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具體包括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供給糧油、副食品、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并提供疾病治療和辦理喪葬事宜。
2、政府將資助城市特困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在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由區(縣)民政部門實報實銷,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全額負擔。
3、已經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或參加且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城市特困人員,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
4、此外,城市特困人員在接受各類教育期間,按照本市教育救助有關規定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同時,分散供養且住房困難的城市特困人員,可優先享受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和住房租賃補貼等住房救助政策。
如何認定三無老人?
符合“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簡稱“三無”)這三項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根據規定,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肢體、視力殘疾人,應當認定為無勞動能力。收入總和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當認定為無生活來源。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凈收入、轉移性凈收入等各類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