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可以異地辦理嗎?
失業保險是可以異地辦理的,但是不同地區的相關規定可能是有所不同的,具體需要以當地的實際規定為準。
若戶籍所在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原則,失業人員可選擇在最后參保地申領失業金,也可選擇回戶籍所在地申領,且待遇發放期間不得中途變更發放地。
參保人可以憑借社??ɑ蛘呱矸葑C,隨時到現場或者通過網上申報的方式,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一般領幾個月?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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