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是什么?
1、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是:
(1)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爭議,或者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優先立案,優先審理;
(2)仲裁委員會處理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當按照三方原則組成仲裁庭處理;
(3)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二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
勞動仲裁的流程有哪些?
勞動仲裁的流程有:
1、仲裁庭準備階段;
2、仲裁庭庭審階段;
3、庭審辯論階段;
4、調解,裁決階段。
標簽: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