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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廣西新聞8月5日電(張華)廣西北海某商貿公司近日因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未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涉嫌違反《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被處于1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北海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北海市商務局管理的專業執法六大隊近日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了上述企業的違規行為。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北海市商務局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決定對該公司處于1萬元的行政處罰。該公司對處罰無異議,并及時繳納罰款,對違反相關規定行為進行深刻反省,積極配合案件調查和進行整改,目前案件已辦結。
據了解,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商業特許經營是一種商業模式,覆蓋行業非常廣泛,在實踐中常見的商業模式俗稱為“連鎖加盟”。
據悉,下一步,北海市商務局將繼續嚴格執法監督,對全市特許經營糾紛較為集中的零售、餐飲、住宿服務等行業依法依規實施重點監管。主要對“特許人”未在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經營行為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及時、后續服務不到位、誘導被特許人盲目跟風投資、變相開展加盟業務等違法行為進行整頓,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市場主體誠信守法經營,促進商業特許經營規范有序發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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