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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8月1日訊 (通訊員 王武 劉英)7月31日,武岡市城區發生一起騎行市民抗拒執法案件。一對夫妻在明知無證駕駛的情況下,公然阻撓、妨礙公安機關執法。為維護執法機關權威,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夫妻采取普法教育、行政拘留等措施,維護律法威嚴,懲處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案發當日9時許,市民曾某駕駛湘E35682輕便兩輪電動摩托車通過武岡大道與迎春路交叉路口時,遭遇執勤交警查詢。曾某在明知沒有取得駕駛證的前提下,“據理力爭”有行駛證即可同通行,與執法民輔警發生口頭摩擦,引發謾罵、恐嚇、阻撓等過激行為。聞訊接警的屬地派出所民警趕到,對事件進行進一步調查取證。
據調查了解,案發時曾某無證駕駛被查過程中,夫妻拒不配合,并辱罵交警,嚴重阻礙民警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之之規定,依法對曾某夫妻實施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嫌疑人在接受詢問過程中,不能主動認識到自身的違法性,以及對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應依法予以懲處。警察執法,行使的是國家公權力,不容挑釁和侵犯。我們提醒廣大市民,如遇警察執法,應積極配合,自覺維護執法權威。否則,將受到法律嚴懲。”迎春亭派出所民警許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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