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從7月21日起至10月底,甘肅省公安廳將在全省組織開展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動,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嚴管十條”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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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摘要內容如下:
高風險路段“三限制”。各級公安機關對轄區道路長陡下坡及高風險路段嚴格落實“限道、限速、限距”措施。
施工路段“四檢查”。各級公安機關對轄區施工路段嚴格落實查審批、查施工組織、查安全防護、查現場秩序維護。
入甘貨車“三落實”。各級公安機關對進入我省的重型貨車嚴格做到宣傳提示落實、安全檢查落實、消除隱患落實。
對嚴重違法“兩一律”。各級公安機關對轄區道路上發現的超速行駛、酒駕醉駕、超員載客、超限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做到依法嚴格處罰、一律落實宣傳教育提醒,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處。
機構監管“三到位”。各級公安機關對轄區所有貨運裝載場站、車輛檢測機構、駕駛人培訓學校必須執法檢查到位、發現問題到位、依法處罰到位。
貨車隱患“三清零”。各級公安機關對轄區所有重型貨車必須實現逾期未檢驗清零、逾期未報廢清零、違法未處理清零。
駕駛人隱患“三清零”。各級公安機關對轄區所有持AB駕駛證的駕駛人必須實現逾期未換證清零、逾期未審驗清零、記滿12分駕駛人未參加滿分學習清零。
宣傳提示“七突出”。各級公安機關對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要突出施工路段安全提示、高風險路段安全提示、入甘重型貨車駕駛人安全提示、汛期等極端天氣行車安全提示、高速公路服務區安全提示、旅游景區出口安全提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傳提示。
上路執勤“四到位”。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做到主要領導上路檢查到位、交警輔警全員上路執勤執法到位、支援警力到位、勤務監測到位。
執法保障“五到位”。各級公安機關要全力做好“百日行動”各項保障,堅決做到組織領導到位、執法裝備到位、防護措施到位、關愛民警到位、戰時表獎到位。
簽發:董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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