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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計劃又有新動態。先是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發布了評估報告,認為日方方案總體符合國際安全標準。隨即,據《日本經濟新聞》報道稱,日本政府再次重申,計劃最早8月開始,將福島第一核電站經過處理的核污染水排放入海。眼看這般冒天下之大不韙之事漸成定局,國際社會憂慮陡增,不乏有識之士厲聲指責,這是“史無前例的國際犯罪!”
世界上從未有過將核污染水排放到海中的先例。福島核電站曾發生最高級別核事故,產生的核污染水曾與熔化的堆芯充分接觸,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與核電站正常運行排放的核廢水完全不同。IAEA也在報告中明確指出,日方采用的多核素處理系統(ALPS)不能去除核污染水中的氚、碳-14等放射性核素,能否有效去除其他放射性核素也有待進一步試驗和工程驗證。此外,最新檢測結果顯示,福島第一核電站港灣內捕獲的魚類體內所含放射性元素銫超標,甚至達日本法定標準180倍之多。這種情況下,日本方面執意宣稱核污染水跟正常水一樣,甚至“可以飲用”,豈非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在核污染水處置這種直接關乎全人類命運的重大問題上,必須遵循的原則只有一條,就是尊重事實、尊重科學。盡管現在日方自覺有IAEA報告傍身,但這并不足以成為核污染水排海的“護身符”和“通行證”。從職能授權說,IAEA是促進安全、可靠、和平利用核技術的國際機構,并非評估核污染水對海洋環境和生物健康長遠影響的對口機構。從評估內容看,其審查的也僅限于日方單方面提供的數據信息和少量樣本,數據真實性、信息準確性顯然都不過硬?;蛟S也正是基于這樣考量,報告發布后,IAEA便趕緊聲明,“這份報告既不是對這一政策的推薦,也不是背書”“對利用這一報告引發的任何后果不承擔責任”。
面對國際社會的極大關切,日本方面擺出的始終是“排定了”“不接受也得接受”的架勢。雖然嘴上說著要履行國際責任、聽取各方意見、尊重國內民意,但從未把大家的安全擔憂放在心上,也沒有與利益攸關方開展充分、善意的協商。而是一邊緊鑼密鼓落實排海方案,一邊大把投入猛搞國際公關。這一過程中,不乏一些國家的政客與日方達成了某種政治交易,這是對人類公共利益、海洋生態環境的出賣與背叛。如今,日方又通過刻意限制IAEA技術工作組授權等方式,試圖裹挾國際機構為其非法行為“站臺”。但這一系列行動,不僅不可能洗白核污染水,更會招致巨大輿情反彈。
海洋是全世界的公共財產,不是日本的“下水道”。如此大規模的核污染水處置雖沒有先例,但哪些是必須遵循的底線、哪些是不能違背的原則,并非無跡可循。《倫敦公約》及《倫敦議定書》明確禁止故意向海洋環境傾倒核廢料,《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各國應保護海洋環境,預防和減少污染和其他有害物質的釋放……此外,國際實踐中涉及跨國環境污染的國際法判例有很多,最終也形成了風險預防原則、審慎義務原則等諸多國際法原則。有一系列律法、原則和判例在先,有眾多國家和民眾的堅決反對當前,卻仍不能阻止日方一意孤行,這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潘多拉魔盒”一旦打開,就很難再關上。日本此舉,不僅將開一個危險先例,使海洋公共安全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更會極大地削弱國際社會對于海洋公共安全的信心,使得國際社會在其他海洋公共安全事務上的協作和合作更加困難。就國際社會而言,除了表明態度,更應深入思考,如何制定更加嚴格的海洋保護法律和規定,如何拿出痛感更強的法律行動。畢竟,只有讓作惡者真正付出應有代價,才可能把對海洋公共安全的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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