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紀委密集反腐。截至發稿時,昨天共有三“虎”被“雙開”,一“虎”被開除黨籍。此外,據最高檢昨天下午消息,一“虎”被逮捕。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被“雙開”
(資料圖片)
去年12月8日,李春生主動投案。
官網簡歷顯示,李春生出生于1961年3月,鄭州人,早年在河南省工作,曾任鄭州市第七中學教師,河南團省委少年部部長,河南省新縣縣長、縣委書記。
2003年開始,李春生踏入政法系統,出任河南省信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次年出任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2006年起,李春生北上公安部,出任政治部人事訓練局局長。2008年他職務再次調整,任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訓練局局長。
2013年5月,李春生“空降”廣東,出任廣東省副省長,省公安廳“一把手”。
2021年1月,李春生當選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辭去廣東省副省長職務。
履新后不到兩年,李春生主動投案。
“雙開”通報顯示,經查,李春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組織公款吃喝,接受私營企業主為其提供的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
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安排他人支付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搞權色交易;
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執法和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推進、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遼寧省沈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付忠偉被“雙開”
去年11月9日,付忠偉落馬。
官方簡歷顯示,付忠偉1963年10月生,遼寧海城人,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教授級高級審計師、注冊會計師。
付忠偉曾歷任遼寧省審計廳廳長、黨組書記,遼寧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遼寧省盤錦市委書記等職,2021年2月任沈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至此番落馬。
此外,付忠偉是二十大后遼寧首“虎”。
“雙開”通報顯示,經查,付忠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
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親屬收受對方財物,縱容親屬利用其本人職權謀取私利,安排他人支付、免除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干預審計工作;紀法意識淡漠,恣意妄為,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原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福生被“雙開”
去年11月6日張福生被查。
公開簡歷顯示,張福生出生于1962年9月,遼寧沈陽人,長期在消防系統任職,曾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訓練局機關干部處副處長、政治部調研室副主任等職,2005年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務處處長。
2013年,張福生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級調研員,2015年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2019年任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長,兼任應急管理部教育訓練司司長。
2018年3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隊以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干力量由國務院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管理。張福生出任新成立的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長、黨委成員,并于2019年7月兼任應急管理部教育訓練司司長,至此番被查。
2018年4月16日,應急管理部掛牌成立,張福生是應急管理部掛牌以來首個落馬的干部。
“雙開”通報顯示,經查,張福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長期沉迷賭博;
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吉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張曉霈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去年11月25日張曉霈被查。
公開簡歷顯示,張曉霈出生于1957年11月,曾任吉林市委書記,2013年1月任吉林省政協副主席,2018年卸任。
張曉霈是二十大后首個主動投案的“老虎”,落馬時,他已退休近5年。
中紀委通報顯示,經查,張曉霈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律規矩意識,大肆打探案情、干預執紀執法工作;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背組織原則,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治生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巨額利益;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接、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最高檢以涉嫌受賄罪對周建琨作出逮捕決定
6月28日下午,最高檢發布消息稱,貴州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周建琨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周建琨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簡歷顯示,去年11月27日落馬的周建琨,男,漢族,1960年6月出生,河南葉縣人,1977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長期在貴州任職的周建琨,曾任安順市市長,安順市委書記,畢節市委書記,貴州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等職。
周建琨被指喪失理想信念,喪失人民立場,棄守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貧項目謀取私利,嚴重損害黨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搞“七個有之”,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熱衷搞輿論造勢,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大搞權力尋租和家族式腐敗,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周建琨是首只被指熱衷搞輿論造勢的“老虎”。
來源|上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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