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推動本市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市住建委、市財政局日前發布《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獎勵資金示范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于符合要求的高星級綠色建筑,本市將按照實施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60元的市級獎勵資金,單個示范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600萬元。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十四五”時期民用建筑綠色發展規劃,到2025年,本市累計推廣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力爭達到500萬平方米,力爭完成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3000萬平方米。這一目標相比“十三五”時期的數據分別增加了約9倍和3倍。在此背景下,本市將重點對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及綠色建筑四類項目給予財政獎勵支持。
根據《實施細則》,對通過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綜合驗收的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項目,將按照核定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20元的市級獎勵資金,單個示范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改造投入的30%;超低能耗建筑按照實施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200元的市級獎勵資金,單個示范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600萬元;AA級以上裝配式建筑按照實施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120元的市級獎勵資金,單個示范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高星級綠色建筑按照實施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60元的市級獎勵資金,單個示范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600萬元。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