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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網訊(記者/鄧佩瑩 通訊員/王艷 張奕堯)繼2021年聯合發布《關于深化拓展消費幫扶工作的通知》后,近日,廣東省總工會、廣東省鄉村振興局再度聯合發文,正式印發《關于持續開展消費幫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級以上市總工會,省級產業工會,省直機關工會,中央駐穗單位、省屬(集團)公司及有關廳(局)工會以及各地級以上市鄉村振興局(協作辦、經協辦)加快推動脫貧地區打造區域公用品牌,持續開展消費幫扶集中行動,進一步充分發揮工會采購助力消費幫扶重要作用,幫助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地區、各地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的對口幫扶點采購農副產品,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增加農民收入,營造全社會參與消費幫扶濃厚氛圍。
《通知》要求,要進一步拓展消費幫扶范圍,多舉措、多方位拓寬廣東省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地區優質農副產品銷售渠道和規模,有效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要進一步拓寬幫扶產品渠道,持續加大消費幫扶工作力度,主動加強與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地區的互動對接,并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優先采購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地區農副產品。在節日慰問品采購、消費幫扶600元/人/年增加額度的使用中,通過在省、市級官方認定的消費幫扶平臺和各單位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的對口幫扶點及官方消費幫扶專館組織進行工會采購,進一步增加消費幫扶產品的份額。
《通知》推薦了12家省級官方消費幫扶平臺,并要求各有關單位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工作,省、市工會組織、鄉村振興部門要協力加強官方消費平臺的監管,各官方消費平臺主管部門要負起監管的主體責任,保證平臺依法合規運營,堅決把好產品質量安全關;要廣泛宣傳消費幫扶,發動機關單位、行業協會、農批商超等單位集體采購,積極對接和協調工會與社會組織、消費幫扶電商平臺進行線上認購和線下鋪貨。各地級以上市鄉村振興部門要將省級部分官方消費幫扶平臺納入本市消費幫扶專館銷售平臺名錄,同時對國有(民營)企業承擔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地區的農副產品在強化質量管控的前提下,指導和幫助企業的消費幫扶產品進入屬地官方消費幫扶平臺銷售;要加強溝通聯系,做好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消費幫扶直接采購、幫助銷售消費幫扶產品數據統計報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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