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知情權應該如何行使
股東知情權應該的行使方式是可以通過查閱、復制公司章程等方式行使。具體的流程如下:
1.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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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提供相關材料后,依法行使知情權。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二、股東可以用哪些財產出資
股東可以用的財產出資方式如下:
1.貨幣出資;
2.實物出資;
3.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使用貨幣估價的且不被法律所禁止的非貨幣出資。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股東知情權的范圍有哪些
股東知情權的范圍如下:
1.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單、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并對公司經營提出建議或詢問;
2.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記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3.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向股東提交財務會計報告;
4.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20日前備案,供股東查閱;
5.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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