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權是什么?
表決權也就是股東表決權是指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于股東所掌握的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42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表決權和決定權的區別
1、表決權是指有權加入討論小組,參與對此事的討論,而決定權意味著可以在沒有別人意見的情況下決定怎么做;
2、表決一般采取表決、舉手表決、表決機等形式,表決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表決權是黨的基本民主權利之一;
3、決定權具有合法性、群眾性、權威性和強制性等特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