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可以一起領嗎?
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是不可以一起領的,而且領取了失業補助金后也無法申領失業保險金。當失業保險金期滿后還是沒有就業的話就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
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條件也是不一樣的,按照規定,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 非因本人就業意愿中斷就業;
【3】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而失業補助金領取的條件比較寬松,不管是否為自愿中斷就業,還是是否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都可以領取,也就是說只要中斷了就業就符合申領條件。
由于失業補助金是一項臨時性的補助,是一次性領取的,領取時間不超過六個月,標準是按照所在地規定發放的;而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間最長不超過24個月,按照規定條件可以多次領取,標準也不會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