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執行死刑的方式有以下兩種:1、槍決,即用步槍從死刑犯腦后打一槍,行刑時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員(警察,有別于普通警察)用步槍從死刑犯腦后打一槍
2、注射,這是近來使用較多的死刑執行方法,行刑時犯人被綁在椅子上,由法醫向犯人的手臂靜脈注射藥劑,犯人一般在幾分鐘內因心跳停止而死亡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
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后,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