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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炮制一份拿得出手的簡歷,李望(化名)謊稱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并成功入職一家診所管理崗。事情敗露后,診所認為李望存在欺詐行為,將其告上法院并要求返還所有的工資、獎金。南京市六合區法院日前公布了該案件的一審判決,認定勞動合同無效,判決李望返還部分工資共計 3.5 萬元。
據了解,2020 年 3 月,李望與天天健康診所(化名)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由李望擔任醫療部主任。該崗位要求必須具備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中等職稱,李望在 " 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 " 處手寫為 " 執業醫師中級主治 "。幾個月后,李望向診所提出離職,聲稱將回老家工作。
不久后,天天健康診所卻發現,李望沒有回老家,而是到其路對面、與其有競爭關系的另一家診所就職。交涉中,李望承認當時提供給天天健康診所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照片系偽造,其并不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天天健康診所一氣之下將李望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勞動合同無效,并要求返還所有工資和獎金共計 9 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業醫師資格證是我國從業醫師必須擁有的證書,屬于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李望入職時謊稱持有執業醫師資格證,天天健康診所出于信任與其簽訂了勞動合同,并安排其在醫療部從事管理工作。李望編造虛假資格證信息,明顯存在欺詐故意和欺詐行為,應認定勞動合同無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同時返還多支付的工資獎金。六合法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李望在職期間取得工資、獎金近 9 萬元,其中包含了職稱津貼、管理崗位績效等,他雖通過欺詐入職,但其在天天健康診所從事管理工作付出了勞動,故綜合認定李望應返還工資 3.5 萬元。
來源 | 澎湃新聞
題圖 | 新華社資料圖(圖文無關)
責編 | 楊楚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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