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定期向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據悉,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項目手冊制度是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是否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而建立的一項動態管理制度。
相關業內人士介紹,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活動進行監控,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政府行業管理部門的監控主要針對是否按申請預售許可證時承諾的時間表進行開發建設,預售款項是否按期投入,安置是否按要求進行,工程項目是否發生變化等內容。
據介紹,項目手冊制度的實施,可以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及時了解和掌握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進展情況,督促開發企業按城市規劃實施開發,按要求分期投入開發所需資金、進行配套建設、完成拆遷安置;可以對工程進度、質量是否符合預售條件等進行審核,有效防止樓盤“爛尾”等現象的發生。
根據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主要事項記錄在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中,并定期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河南金馬凱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16家房企被通報
據悉,近年來,絕大部分開發企業能夠按照《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關于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及時、有效地向市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申報本單位《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為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掌握第一手資料提供了幫助,也為鄭州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但截止目前,仍然有個別企業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重視不夠,落實不力,申報不及時。
此次,鄭州市房管部門對未申報2018年第一季度《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的河南金馬凱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鄭州嘉潤置業有限公司、河南明韜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光谷置業有限公司等16家開發企業予以通報批評,并按照《鄭州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分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對上述16家開發企業進行信用信息扣分,同時,記入企業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