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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通訊員歐陽智慧、李輝敏)都說“吃一塹長一智”,但偏偏有人無視交通法規,多次違法仍不思悔改。4月17日,??悼h公安局交警大隊就查獲了一名交通違法行為人,在2次酒駕被吊銷駕照后,如今再次駕駛報廢車輛,而且還是無證駕駛肇事被查。
當日13時許,男子陳某駕駛無號牌時風牌低速貨車,從??悼h城關鎮土門村往九皇山村方向行駛,行駛至熊驛大道葉家灣路段時,與駕駛著摩托車直行的何某相撞,導致駕駛員何某受輕微傷、后座的妻子王某肋骨骨折,隨后被送醫治療。
經查,肇事駕駛人陳某50歲,保康縣城關鎮人,曾于2017年、2022年2次酒駕被保康交警查處,后于2022年8月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此次陳某因駕照被吊銷,系無證駕駛機動車,且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500元,并處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現場勘查時發現,陳某駕駛的無牌低速貨車還涉嫌報廢車輛,鑒定評估后將進一步查處。”辦案民警介紹,肇事駕駛人陳某酒駕、二次酒駕、無證駕駛、涉嫌駕駛報廢車輛,多次違法反映其對法律的敬畏心不足,漠視甚至無視交通法律法規,致使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侵害。交警提醒,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是違法行為,一旦出事故,不僅得不到保險賠付,還會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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