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市發改委下發關于聯動調整十堰城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十堰城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3.21元/立方米調整為3.70元/立方米。
通知稱,鑒于當前國際國內能源市場波動較大,上游氣源價格大幅上漲,為保障我市天然氣穩定安全供應,根據《省發改委關于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確保供氣穩定的通知》和《市發改委關于印發十堰城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聯動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聯動調整十堰城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通知中說,十堰城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3.21元/立方米調整為3.70元/立方米;同時加強氣源組織,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天然氣穩定供應。
該通知的執行時間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聯動期內,國家和省對天然氣價格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據了解,聯動期滿后,市發改委將對聯動期間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疏導情況進行據實清算。據悉,市發改委《關于聯動調整十堰城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十發改文[2021] 8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