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自治區政府同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自治區財政廳印發通知,調整廣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漲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其中,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3元。此次調整于今年1月1日起執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7月31日前補發到位。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1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并從2022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并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2021年12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享養老金傾斜政策。
執行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時,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不包括取暖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和職業年金等非基本養老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