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會議28日分組審議了《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修正草案》。這是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制定出臺20年來首次修改。本次修改關注揚塵、餐飲油煙污染等民生熱點,不少在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實踐中的好做法、好經驗被寫入修正草案,有望上升為法規制度。
大氣污染防治要加強基層治理,修正草案新增規定,要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發現大氣污染違法行為時應當予以制止,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揚塵污染防治吸納了很多實踐中的有效做法,詳細列舉各部門的防治職責,解決責任多頭、責任真空、責任盲區等問題。修正草案還以實際操作中的有效措施和規定為依據,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揚塵污染防治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并新增建筑物拆除工程完成后應采取防塵降塵措施的規定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對于餐飲油煙污染防治這一群眾投訴的焦點問題,修正草案借鑒不少外地有效做法,如明確出售、出租、出借禁止開設餐飲服務項目房產的相關個人及單位的告知義務及相應法律責任,增加市場監管部門受理餐飲服務項目商事登記申請時的告知義務等。(記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