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通常都會打折降價銷售。但也有不少消費者向記者反映,時下有些超市降價售賣的臨期食品,并沒有明示是否臨期,使得顧客誤認為是常規促銷,還有些商家新舊商品“混搭”上架,給消費者帶來困擾甚至造成損失。
“看著價格挺合適,沒多想就買了兩大包,回家一看還有十多天就要過期了,肯定是吃不完。”市民王先生日前向記者反映,他前幾天在一家超市買到了一種降價的袋裝羊肉,商家并沒有擺放在專門的臨期商品貨架上,也沒有明示商品已經臨期,相對便宜的價格給自己造成了誤導。據了解,王先生買的這種羊肉,包裝袋上注明保質期為120天,從王先生購買的當日算起,保質期僅剩12天。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王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并非個例。市民楊女士日前看到一款進口果汁飲料降價促銷,打算多買幾瓶。但仔細查看保質期時發現,總共一年的保質期,僅剩下兩周了,但商家同樣沒有明示商品已經臨期。楊女士表示,如果商家能夠提示保質期的話,自己可能還會根據需要算一算買上幾瓶,但是商家如此操作,實在讓消費者有點不能接受。
還有的商家,把不同保質期的食品“混搭”銷售。市民劉先生就向記者反映說,他前些天購物時,看到一種餅干正在降價銷售,覺得價格挺劃算就買了兩盒。“回到家才發現,兩盒餅干不是同一批次,其中一盒的保質期還剩三個多月,另一個僅剩一個月左右了。”劉先生說,商家這種把臨期商品混在正常商品中銷售的做法很不妥,盡管兩盒都沒有過期,但是對消費者來說,買到這樣的商品肯定是不滿意的。
另據了解,有些設立了臨期食品貨架的商家,對臨期食品的管理也不盡如人意。記者走訪市場時發現,個別超市臨期食品貨架上的各類食品擺放雜亂,有些價格標簽也對不上號,還有些食品甚至存在包裝破損、撒漏的情況。有的商家還會以“臨期處理”等理由,拒絕售后。
業內人士接受采訪時表示,對于臨期食品,國家是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的。超市、商場等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加強日常檢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因此對商家來說,確實應該加強規范管理,確保臨期食品的合法合規銷售,特別是要避免“打擦邊球”,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