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網絡訂餐已經成為人們不可缺少的一種生活方式,網絡餐飲外賣食品安全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日益密切,成為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焦點。
據統計,合肥共有外賣訂餐平臺店鋪5.8萬個。外賣的火爆催生了諸多監管執法難題,以地方性法律規范方式對我市范圍內的餐飲外賣行業予以規范調整,這對守護廣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意義重大。
4月6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就《合肥市網絡餐飲外賣配送監督管理辦法(草案稿)》(以下簡稱《辦法》)立法公開征求意見。
網絡餐飲服務平臺 需配備專職食品安全專員
在守護食品安全方面,《辦法》明確,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員,審核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資質,建立并及時更新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檔案;建立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制度;審核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相關資質,核驗并登記其經營地址、聯系方式以及配送用車、配送容器、送餐員等信息,建立登記檔案,并至少每六個月核驗更新一次。
備餐導致超時
不應扣除配送員費用
在維護外賣小哥權益方面,《辦法》規定,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外賣配送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明確外賣配送服務進入和退出機制、配送服務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平臺與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雙方責任;應當綜合考慮餐飲制作時間、配送距離、食品安全食用時限及路況、交通安全等情況,確定科學合理的配送時間,完善平臺訂單分派機制。連續送單超過4小時,20分鐘內不再派單。
同時,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還應當依法建立外賣配送超時處理機制,明確配送超時的處理、訂單取消等機制。訂單不能準時配送的,送餐員應及時與消費者聯系說明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應及時更新預計送達時間。因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備餐引起的超時配送,平臺不應扣除送餐員的費用。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送餐員申訴制度,明確訴求處置程序和時限,并及時處理因惡劣天氣、意外等客觀因素造成送單超時等情形。
“食安封簽”受損
可拒絕配送簽收
目前,合肥正在全面推廣餐飲外賣“食安封簽”,對此《辦法》也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餐飲外賣食品的包裝封口處或者適當位置使用一次性外賣封簽;配送人員在接收外賣食品時,應檢查一次性外賣封簽的完整性,無外賣封簽或外賣封簽破損,送餐員可拒絕配送。應保持配送過程中外賣封簽的完整性,配送過程發現發生食品污染、外賣封簽損壞或不完整時,應終止配送;消費者在接收餐飲外賣食品時,應當在配送員在場時查驗外賣封簽,如發現外賣封簽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簽已破損的,有權拒絕簽收。
此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商務部門還將逐步推廣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已建設陽光廚房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經營者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
未經同意
平臺不得刪除消費者評價
對于訂單記錄和消費者評價,《辦法》也作出了相應的要求。規定網絡餐飲外賣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如實記錄網絡餐飲外賣所涉及的餐品名稱、下單時間、支付記錄、配送員、配送路線、送達時間、收貨地址、退換情況以及售后等訂單信息。訂單信息的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鼓勵網絡餐飲外賣服務第三方平臺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為消費者提供對入網餐飲外賣服務提供者在平臺內銷售的餐品、對外賣配送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未經消費者同意,網絡餐飲外賣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得刪除消費者評價。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