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小哥送餐途中意外受傷,想要通過認定工傷獲得相應賠償,但他就職的公司卻否認存在勞動關系,外賣小哥該如何維權?他與公司之間到底是何種用工關系?大河報·豫視頻記者獲悉,近日新密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
黃冬(化名)是一名外賣員,在一次送餐途中意外受傷,他在索賠維權時,所就職的新密某網絡科技服務中心卻否認與黃冬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對此,黃冬向新密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經審理裁決,確認黃冬與新密某網絡科技服務中心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但是,新密市某網絡科技服務中心不服裁決,訴至新密法院,請求確認其與黃冬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新密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黃冬為原告新密市某網絡科技服務中心員工,其每月工資由原告新密市某網絡科技服務中心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發放,但原告新密市某網絡科技服務中心與被告黃冬之間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被告黃冬交納社保。
新密法院認為,被告與原告之間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被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證言證明,被告在原告處從事原告安排的有酬的勞動,且被告提供的勞動是原告經營工作的組成部分,因此被告與原告之間已經構成勞動關系,故依法判決原告新密市某網絡科技服務中心與被告黃冬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后原告不服提出上訴,鄭州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人使用美團外賣、餓了么這類外賣軟件,大街小巷中充滿了藍、黃不一的“外賣小哥”。與傳統的勞動關系而言,“外賣小哥”的工作呈現出人身隸屬性大為降低、管理關系較為隱蔽、用人單位具有隱蔽性、用工手續普遍不規范等新特點,該行業存在著大量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等違法行為,從而導致勞動者維權舉證難。
“盡管有不同于傳統勞資關系的行業特點,但只要抓住認定勞動關系的關鍵要素‘誰招錄、誰管理、誰發薪’,就能正確認定勞動關系。”法官認為,在現實的勞動爭議糾紛中,要通過對案件的公正審理,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提高外賣小哥等群體的維權意識和能力,同時通過案件裁判教育引導外賣用工企業規范用工行為,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推動本地區該行業建立起守法和諧的用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