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岳陽晚報全媒體記者從岳陽市停車管理服務中心獲悉,1月26日起,將在全市4個主城區(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湖南城陵磯新港區、南湖新區)投放共享電動助力自行車,首次投放共2000臺,其中,有樁共享電動助力自行車1000臺,無樁共享電動自行車1000臺。
據了解,市委、市政府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市城管局根據要求,依法依規監管共享電動助力自行車運營企業,分期分批投放共享電動助力自行車,并逐步建立起“政府合理監管、企業投資運營、市民愛護保護”的三方運行機制。
為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維護市主城區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美化、亮化城區環境,提升城市品味、文明形象,市民駕駛電動助力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駕駛人應當年滿16周歲。按照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指示通行,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交通信號燈是紅燈時,劃有非機動車等待區域的,應當在等待區域等待,沒有劃的應當在停止線以外等待。有非機動車道的,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非機動車道的,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不得逆向行駛。騎行過程必須佩戴安全頭盔。為安全考慮,雨雪天氣不建議市民騎行。不得飲酒、醉酒駕駛。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不得單手扶持行駛。不得從事載人、載物等非法營運活動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