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為加強長江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推進水域生態修復,依法嚴懲非法捕撈等危害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長江禁捕工作順利實施,農業農村部發布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的通告,公布了10大類共36種禁用漁具。
據了解,此次通告所指長江流域重點水域范圍包括《農業農村部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關于設立長江口禁捕管理區的通告》規定的禁捕水域范圍,及各省(直轄市)依據上述通告確定的本轄區禁捕水域范圍。
因教學、科研等確需使用名錄中禁用漁具進行捕撈,需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專家進行充分論證,嚴格控制范圍、規模、漁獲物品種及數量,申請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并明確上述內容。
據悉,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農業部關于長江干流禁止使用單船拖網等十四種漁具的通告(試行)》(農業部通告〔2017〕2號)同時廢止。
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