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案情回顧
2012年至2021年間,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其擔任西平縣某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虛列公司財務開支項目,多次以借用方式,支取公款共計170萬元,用于個人消費,并無任何歸還行為。后又通過偽造公司財務賬目、單據、會議記錄等材料,隱瞞所支取公款去向,一直未將涉案公款歸還。
2023年4月5日,西平縣人民檢察院以王某某涉嫌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5月12日,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并當庭宣判,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強化監檢協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依托職務犯罪專班,通過召開監檢聯席會、查閱案卷材料等形式全面提前介入案件辦理,引導偵查取證。一方面,針對王某某存在違規挪用資金、欺騙巡查組、對抗調查組等問題,該院厘清違紀與違法不同行為,建議予以深挖徹查。另一方面,針對本案定性問題,明確提出因王某某挪用公款后通過偽造賬目等材料隱瞞公款去向,且在事發后潛逃外地,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應當定性為貪污罪,最終被調查機關采納。
充分釋法說理,積極促成認罪認罰
調查階段及審查起訴階段,王某某試圖狡辯推卸責任,不愿認罪認罰。檢察官審查案卷材料后,發現有多名證人證言和相關書證均能指控王某某的犯罪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為徹底“感化”王某某,該院就部分證據進行公示,并邀請辯護律師到場詳細溝通,同步進行釋法說理。最終王某某消除顧慮,真誠認罪,并當場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經提起公訴后,法院當庭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王某某表示認罪服判。
依法能動履職,推動行業訴源治理
強化普法宣傳敲警鐘。邀請30余名糧食購銷領域從業人員走進法庭,現場觀摩以聽促學、以案代訓,筑牢廉潔防線。制發檢察建議補漏洞。結合該案暴露出的糧食購銷領域存在財務管理混亂、人員監管不嚴等明顯漏洞,向縣發改委制發檢察建議,縣發改委高度重視,全部采納建議,并及時整改、反饋意見。跟蹤督導促落實。收到整改反饋意見后,受邀對轄區內多家糧食國有企業進行走訪調查,通過召開座談會、查閱資料等方式開展“回頭看”,確保檢察建議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助推糧食購銷領域依法向好發展,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西平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發揮檢察職能,推動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系統治理、長效治理,以檢察履職夯實糧食安全根基,切實守護好國家和人民的“糧袋子”。(馮占華 范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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