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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迎接首個“全國生態日”的到來,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實踐,8月14日,西峽法院干警走出院門,前往灌河生態文化園和仲景百草園開展“全國生態日”普法宣傳活動。
“您知道全國生態日嗎?”“生態保護離我們可不遠,野生蘭草不能亂挖,禁漁期不得非法捕撈,不能違法占用林地……”在西峽法院今年5月設立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示范基地”灌河生態文化園,幾名干警向在此鍛煉休閑的群眾進行宣傳,一方面詳細介紹“全國生態日”設立的背景和意義,另一方面結合涉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宣傳頁闡釋相關的法律法規,讓群眾深入了解破壞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要承擔的法律后果,使生態環境保護觀念深入人心。
在仲景百草園,干警與正在勞作的群眾進行攀談,了解當地生態環境狀況和中藥材種植養護情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群眾介紹了“全國生態日”的具體內容和《環境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并結合具體案例進行以案釋法,現場解答了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幫助群眾進一步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為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生態普法課。
今年以來,西峽法院已經先后開展生態普法活動十次,先后走進企業、鄉村、礦區、種植基地等,通過開展專題講座、交流座談、鄉村大喇叭、現場宣講、發放宣傳頁等形式,切實提升群眾生態保護意識。下一步,西峽法院將繼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扎實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持續加大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力度,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供稿:王晶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