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印發《2023-2027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以下簡稱“改革規劃”),明確了六大體系共36項改革任務,提出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為總抓手,以檢察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
新一輪檢察改革中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亮點?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服務大局、司法為民】
(資料圖)
改革規劃提出一系列提升服務大局效果的制度設計。針對當前網絡犯罪新趨勢新特點,為加大網絡犯罪打擊力度和效果,提出探索建立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網絡檢察工作機制。
為加大金融證券類犯罪打擊力度,提出健全上級檢察院對跨區域金融犯罪案件統籌協調、掛牌督辦機制;完善與金融監管部門、偵查機關、審判機關會商機制;探索和完善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派駐檢察工作機制等。
把司法為民貫穿始終,專門部署協同推進信訪工作和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完善“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機制,深化應用12309檢察服務熱線系統,建立健全來電訴求轉辦、內部協調、督辦回訪等機制。
【鞏固和深化“四大檢察”法律監督基本格局】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介紹,“四大檢察”法律監督基本格局是新一輪檢察改革的主體框架和“基本盤”。改革規劃中關于檢察履職的大部分措施,主要是以加強和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以及“四大檢察”綜合、協同履職為導向設計的。
——刑事檢察重在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提出“健全非法證據排除、分析、通報和報告制度”“強化涉案財物公訴職責”“完善刑事案件自行補充偵查機制”等,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審前過濾把關、指控證明犯罪等作用。
——民事檢察重在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加大監督力度,提出“優化民事訴訟監督程序”“健全檢察機關調查核實工作措施”等,以實現更加有效監督。
——行政檢察重在強化履職,把行政訴訟監督作為重中之重,強調“完善在訴訟監督中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制度規范”,要求積極探索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推動構建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制度。
——公益訴訟檢察重在突出“精準性”“規范性”,提出“完善檢察機關調查取證措施,健全與審判機關、行政機關工作協調長效機制”“健全不同領域公益訴訟辦案指引”“積極推動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等。
【強化對執法司法活動的制約監督】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介紹,改革規劃提出的舉措,都是圍繞如何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大多數在實踐中有可靠的試點探索經驗。
針對實踐中存在的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監督不準確、手段不足等問題,改革規劃提出了協同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準確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機制,健全強化對刑事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的監督機制,健全檢察機關偵查工作專門化機制,健全職務犯罪檢察工作機制等任務。
為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改革規劃專門規定“健全保障法律統一適用工作機制”,提出與行政機關、偵查機關、法院等關于“兩法銜接”、法律適用分歧解決、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等工作的一系列溝通協調機制。
【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介紹,未來五年,要貫徹落實好黨的二十大的要求,持續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
在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方面,改革規劃要求明確司法責任界定標準,準確把握違法辦案和辦案質量瑕疵的界限。規范違反檢察職責線索的移送機制,完善司法責任追究的啟動、調查、處理程序和申訴、救濟渠道。完善司法懲戒與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銜接配合機制。
在內部制約監督方面,改革規劃明確健全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加強評查結果運用。完善辦案流程監控機制。建立判決無罪案件和刑事申訴案件反向審視制度。建立健全典型錯案分析、評估、通報制度等。
【健全數字檢察制度體系】
改革規劃將數字檢察單獨列為一個部分,從機制、平臺、應用三個方面提出要求。
——在機制方面,提出“構建‘業務主導、數據整合、技術支撐、重在應用’數字檢察工作模式”。
——在平臺方面,提出“依托法治信息化工程、依法治國強基工程等建設,整合優化數字檢察基礎支撐環境,實現平臺融合”。
——在應用方面,提出“聚焦業務辦案,完善司法辦案輔助系統、大數據賦能系統,推進數字時代互聯網檢察辦案工作”等措施。
最高人民檢察院(資料圖)
記者:馮家順、劉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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