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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報訊(記者 石鑫報道)政府投資,如何更好保障高質量發展?為加強新疆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管理,提高政府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根據《政府投資條例》等規定,結合新疆實際,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自2023年8月24日起施行。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官方網站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部分內容截圖。
項目后評價,是指政府投資項目在竣工驗收完成并投入使用或運營一定時間后,將項目建成后所達到的實際效果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含概算文件)及其他審批文件的主要內容進行對比分析與評價,提出相應意見和建議,并反饋到項目參與各方,形成良性項目決策機制。
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明確,后評價管理項目范圍為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審批的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政府投資項目。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根據已完成竣工驗收的政府投資項目具體情況,研究確定后評價項目名單,制定項目后評價年度工作計劃,印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地、州、市發展改革委及項目單位。
后評價項目主要從以下有代表性的項目中選擇:在國家戰略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項目;在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生態環保、民生保障、技術創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有著較大影響的項目;跨地區、工期長、投資大、建設條件復雜,以及發生建設方案重大調整的項目;采用新型投融資和建設運營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義的項目;其他需要進行后評價的項目。
后評價成果如何應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評估督導處處長孫斌說,項目后評價成果將作為規劃制定、項目審批、資金平衡方案調整、檢查督查、體制機制創新等重要參考依據。并提供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機構參考,推廣通過項目后評價總結出來的成功經驗和做法,不斷提高政府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
管理辦法明確,參與項目后評價工作單位和個人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根據情節和后果,移交有關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行政、紀律、法律責任。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委托的項目后評價工作經費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承擔,接受委托的后評價機構和相關人員不得收取項目單位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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